2009年為雙春兼閏月, 相信一眾準新郎新娘早在去年已部署結婚大計,
因為傳統上「雙春兼閏月」為大吉之年, 認為如能趕在此年辦喜事,
夫妻必定白頭到老, 永結同心. 2010年, 即雙春兼閏月隨後的一年,
為盲年. 一般人說: 盲年不宜亦不能結婚, 因為盲年兆頭不夠好,
影響婚姻及夫妻感情, 甚或離婚, 一般對此都有忌諱.
其實, 這是錯誤的觀念, 大家亦無須道聽途說, 以訛傳訛, 跟隨沒理據的謬誤.
盲年, 是指整年沒有「立春」的日子, 不過盲年當中亦有辦喜的吉日,
只要能配合一對準新人的八字, 選出二人的最佳日子,
即使在盲年結婚也無不可. 同樣, 在犯太歲的流年或本命年同樣可以作嫁娶,
(註 : 於2009年犯太歲的生肖為羊, 牛, 狗, 馬; 而2010年為虎, 猴, 蛇, 豬)
歸根究底, 一切只要夾好二人的時辰八字, 並揀選一個婚嫁吉日便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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